面临监视居住,应当该怎么办,先不要慌乱,被监视居住并不代表着违犯法律法规,那麼监视居住怎么办呢,被监视居住后应当怎样依照有关要求做事以防发生大量出现意外状况?徐州刑事案件律师来教大家如何应对。
一、监视居住的标准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要求,监视居住,就是指检察院为了更好地确保侦察、提起诉讼工作中的顺利开展,勒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可离去特定地区,并对其主题活动开展监控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能够 对下列情况的犯罪嫌疑人采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要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针对合乎拘捕标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 监视居住:
(一)身患比较严重病症、生活不可以自立的;
(二)孕期或是已经喂奶自身宝宝的女性;
(三)系生活不可以自立的人的抚养人;
(四)由于案子的特殊情况或是申请办理案子的需求,采用监视居住对策更加适合的;
(五)羁押期限期满,案子并未受理,要采用监视居住对策的。对合乎取保侯审标准,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可以明确提出担保人,都不缴纳担保金的,能够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实行。
是不是采用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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